静电接地

一、静电接地安装基本要求

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,各段管子间应导电.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.03Ω时,应设导线跨接。

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,应设两处接地引线。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。

有静电接地连接的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,导线跨接获接地引线不得与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直接连接,应采用钛板或不锈钢板过渡。

用作静电接地的材料或零件,安装前不得涂漆。导电接触面必须除锈病紧密连接。

静电接地安装完毕后,必须进行测试,电阻值超过规定时,应进行检查与调整。

管道静电接地有四种情况,分别为:

1、若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毫米时,应该每隔20米,加跨接线;

2、若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,不可以另装静电连接线,需要有两个螺栓或者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;

3、工艺管道的加热伴管,应在伴管进汽口、回水口处与工艺管道等电位连接;

4、金属配管中间的非导体管段,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,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连,或者用截面不小于6毫米的铜芯软绞线,跨接后,接地。

一、专从埋设的地线接地体引出的接地线,单独敷设到生产线的防静电作业岗位。以便做静电泄露之用,单独敷设的接地导线通常使用大于1mm厚,约25mm宽镀锌铁皮或用截面大于4~6mm2的铜芯软线单独引入;

二、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的地线,引出电源零线的同时,单独引出大地地线作防静电接地母线,工程上称谓“一点引出电阻隔离”,电源主变电箱至大地的接地电阻应小于4Ω。

一、静电接地安装基本要求

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,各段管子间应导电.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超过0.03Ω时,应设导线跨接。

管道系统的对地电阻值超过100Ω时,应设两处接地引线。接地引线宜采用焊接形式。

有静电接地连接的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,导线跨接获接地引线不得与钛管道及不锈钢管道直接连接,应采用钛板或不锈钢板过渡。

用作静电接地的材料或零件,安装前不得涂漆。导电接触面必须除锈病紧密连接。

静电接地安装完毕后,必须进行测试,电阻值超过规定时,应进行检查与调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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